RCM標志代表您的產品符合所有適用的法規(guī)要求,包含安全和電磁兼容性(EMC)或無線電設備的特殊要求。使用此標志,就無需使用個別標志標注您的產品是否符合安全、EMC和無線電設備的法規(guī)要求。
RCM認證的產品范圍
1. Safety(產品安全認證):
產品安全認證包括兩部分:電氣產品分為管制類電氣(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類產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1). 管制類電氣產品根據AS/NZS4417.2劃分,包含電熱設備、制冷設備、電動工具、零部件等。
2).非管制類電器可無須認證直接售賣,但制造商須保證產品的電器安全符合澳洲標準AS/NZS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
2 、EMC(電磁兼容性)
澳洲的電磁兼容性符合計劃是依據1992無線電通訊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訂,所涵蓋的產品范圍很廣,包括電動機驅動及發(fā)熱的電器產品、電動工具及類似產品、電燈及類似設備、電視接收器及音響設備、信息科技產品、工業(yè)科學及醫(yī)療用儀器設備、點燃引擎和弧焊設備等。該計劃根據產品產生電磁干擾的危險程度,將產品劃分為三類,第二及第三類產品必須附有C-Tick標記。但無論產品屬于哪一類別,均必須符合相關的EMC標準。
一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只有輕微影響的產品,如手動開關、簡單的繼電器、無刷鼠籠型感應電動機、交流電源/電源變壓器、電阻等。這類產品在生產銷售時可自愿申請使用C-Tick標志。
二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有較大影響的產品,如微處理器或連時鐘的數(shù)碼裝置、整流器或滑環(huán)式電動機、弧焊設備、交換式電源供應器、光度調節(jié)器和電動機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類別的電訊終端機設備(自2003年11月7日起從第三類改為第二類)。
三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有嚴重影響的產品,如工業(yè)、科學及醫(yī)療用儀器設備第2組(CISPR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