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產(chǎn)品UN38.3報告具體需要測試什么?環(huán)測威小編來告訴你。因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有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jù)國際航協(xié)《危險物品規(guī)則》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guī)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gòu),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chǎn)廠家提供。需要做UN38.3報告歡迎來電4008-707-283聯(lián)系我司環(huán)測威檢測進行辦理。
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簡稱IATA)UN38.3是指在聯(lián)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lián)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huán)、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shè)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nèi)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1、 高度模擬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存放6h 以上 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
2、 高低溫循環(huán)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 進行高低溫,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30min,沖擊10次,然后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周。 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 標準名稱 標準說明 鋰電池UN38.3檢測認證 按照《聯(lián)合國關(guān)于危險品運輸?shù)慕ㄗh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第3部分38.3款要求進行8項安全性能測試。
4、 150gn、6ms或50gn、11ms半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
5、 55℃外短路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xù)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觀察6h。 6小時內(nèi),無解體、無破損、無燃燒, 電池表面溫度<170℃ 。
6、 撞擊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觀察6h。每次撞擊都要用新的試樣。 6小時內(nèi),無解體、無破損、無燃燒, 電池表面溫度<170℃
7、 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連續(xù)充電電流和2倍的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觀察7天。 無解體、無燃燒
8、 強制放電 電池串聯(lián)12V直流電源,以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觀察7天。無解體、無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