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機械指令的目的是:在高水平的保證健康和安全的同時確保機械設備在歐盟單一市場內(nèi)的自由流通。
1、若干部件或零件連接在一起的組合裝置,其中至少有一個零部件通過適用的驅動件、控制和功率電路等而運動,這些零部件的組合是為了某一特定的應用,特別是為了用于材料加工、處理、運送或包裝;
2、若干機器的組合裝置,這些機器是為了達到共同的目的被組合和控制,使其作為一個整體運轉;
3、調(diào)整機器功能的可互換設備,這種設備投放市場的目的是用來裝配在一部機器或一系列不同的機器上,或者由操作者裝在牽引車上,但是這類設備不是備件或工具。
通俗來說適用于各式機床、香蕉和塑料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印刷機和造紙機、食品機械、皮革機械、農(nóng)林機械、建筑機械、工程機械、工具機械、家用和類似用途機械、電子產(chǎn)品制造設備。
機械CE認證需要的基本資料:
1.客戶申請表(英文:產(chǎn)品名稱、型號、申請人/制造廠地址)
2.產(chǎn)品型號及詳細技術參數(shù)
3.零部件和整體結構的詳細圖片
4.電氣原理圖(電氣產(chǎn)品)
5.機械裝配圖和關鍵零部件圖紙
6.銘牌(字體,CE符號)
7.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安裝,維護(英文版)
8.零部件清單(產(chǎn)品名稱、制造商)
廠商可按下列主要步驟操作:
1.根據(jù)指令關于使用CE標志應通過何種合格評定模式的要求、合格評定的原則和93/465/EEC號理事會指令,在八種認證模式中選取合適的模式。
2.根據(jù)指令要求采取自我評定或申請第三方評定或強制申請歐共體通知程序認可認證機構評定后,編制制造商自我評定的一致性聲明和(或)認可認證機構的CE證書,作為可以或準許使用CE標志的前提條件。
3.由制造商按有關指令規(guī)定在通過規(guī)定模式的合格評定后,自行制作或加附CE標志及有關指令規(guī)定的附加信息。
4.有關指令規(guī)定應在CE標志部位,接著加附認可認證機構的識別編號時,應由執(zhí)行合格評定的認可認證機構自行加附,或授權制造商或其在歐共體的代理商負責加附。對特別危險的產(chǎn)品,指令中規(guī)定由強制性認可認證機構進行產(chǎn)品樣品試驗和(或)質量體系認可的,均應先取得評定認可,才能獲準使用CE認證標志。